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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函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案 | 公告人 | 公告日期 | 類型 | 剩餘天數 | 點閱數 | 體育組長 | 2024-04-10 17:20:04 | 一般公告 | 141天 | 73 | 內容 |
一、 |
依據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15日府體競字第113006372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籃球協會於113年1月24日召開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3屆第11次紀律委員會」,會議審議確認洪O駿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2款,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,依規註銷其教練證照資格,並終身不得再考。 |
三、 |
本案請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,倘需教練明確資訊,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王先生,電話:02-2711228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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